怎么揭穿原始股骗局 揭穿骗局

怎么揭穿原始股骗局 揭穿骗局

六招识骗局

第一,选择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市场中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品种,都有严格的上市准入门槛。凡是投资者遇到“没有管理层批准文件的证券”应避而远之。

第二,注意推销人员的推销行为。凡是非公开发行的证券,一般都是较为隐蔽的,并不为市场所熟知,更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法的经营证件,其来电、信函、上门服务等应当谨慎看待。

第三,股份只能流入不能流出,这样的“原始股”存在明显欺骗投资者之嫌。作为一个规范的证券市场,其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品种,流动性是第一位的。而“原始股”则因其根本就不具有合法的流动渠道,只能通过“私下转让”的方式进行,这正是其“软肋”所在。

投资者在投资“原始股”时,由于对证券的高流动性估计不足,从而陷入“只要能够转让就可以购买”的误区。虽然投资者可以从中间转让环节中获取一定差价或得到一定的分红,但却无法判断自己手中的“原始股”在多次转让后,是不是接到了最后一棒,而最终使“股权证”成为废纸一张。

第四,高额分红应引起警觉。为了更好地吸引投资者入会购买“原始股”,不法中介或咨询机构往往会有一至两年的分红承诺,并积极进行兑现,从而诱使投资者投入更多的资金。其实这只是一个“诱饵”和精心编制的“圈套”。

面对“原始股”中的高分红,投资者应进行一番细致地实地调查和了解,并对其投资运作水平进行研究和论证,从而避免走入误区。

第五,法律中的“模糊概念”应搞清。只要稍有法律常识的投资者,都会对《证券法》和《公司法》中有关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条款有所了解。并不是所有带有“股份”字样的公司都是允许发行上市的公司。

上市股份和非上市股份最根本的区别是可流通和不可流通的问题。另外,以修改后的新《公司法》第142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等条款作为投资者持有“原始股”的合法外衣,也应三思而后行。

第六,签订合同应谨慎。为防止购买“原始股”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风险,投资者即便没有投资眼光,也要有防范风险、维护自身权益的技能。在选择“原始股”进行投资时,应当把签订合同这一重要环节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

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股东身份”、“款项结算”、“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界定清楚,从而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争取维权上的主动。

扩展资料:

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通过上市获取几倍甚至百倍的高额回报。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回报。

其他股票

(1)国有股是国家持有股份,中国的法律还没有允许上市流通;

(2)法人股是企业法人所持有的股份,不经过转让是不能直接上市流通的;

(3)自然人股是一般个人所持有的股票,一旦该股票上市就可以流通的股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原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