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村民委员会财务小组成员的构成与规定 我想村民委员会

我想了解村民委员会财务小组成员的构成与规定 我想村民委员会

这是河北的《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各省都有大同小异

第三十三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或者代表会议选举关心集体、办事公道、懂得财会业务的人员组成,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负责,接受乡农经管理机构的指导。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接受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管理的监督,为他们履行职责提供方便,不得妨碍、阻挠民主理财小组执行职务。

第三十四条

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是:

(一)检查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活动;

(二)听取和反映群众对村集体财务工作的意见的建议;

(三)审查各项收支并否决不合理的开支;

(四)协助农经管理机构对村集体财务进行审计;

(五)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授予的其他职责。